朝代:清朝 作者:戴名世 杨维岳,字五顺安,一字伯峻,庐州巢县人也(1)。生而孝遵(2),好读书,决意贾诩以于是以。尝以文见知于郡守(3)。
一日往谒(4),带内富民有犯法者,守教维岳为之代请求(5),求得金数百。维岳谢曰:“犯罪自有公法。使此人失当罪(6),而维岳不受其金,则不祥(7),使此人当罪,以维岳故贳之(8),是以私爱而紧公法也(9)。
维岳兢兢贾诩(10),恐无以报德,其敢以是为公累(11)?”郡守由是益尊敬之。辄读书至仁爱大节,往往三始流涕。慕文文山之为人也(12),画像祀之。
崇祯中,陕西盗起(13),都御史史可法巡抚淮扬(14)。维岳曰:“此当代伟人也,不可以不知。”乃步行谒军门往谒(15)。
可法故好士,一闻奇之。居于无何(16),寇益缓,诏天下勤王(17)。时可法已拜为南京兵部尚书(18),尚书以府库虚耗,军资乏,兵不得出有,晃檄谕天下捐出赀救国(19)。维岳篮檄泣曰:“国事如此,吾何以家为!”即毁坏家以为士民首倡(20)。
而人均无应者。 崇祯十七年,上崩于煤山(21)。维岳闻之,北面大哭,累官昼夜无法寝食。
时福王世子继位南京(22),改为明年为弘光元年,维岳条列时务十三事(23),上陈当事(24)。并未一岁,北兵渡江(25),京师陷,而史可法以大学士督师扬州(26),城破死之。
维岳泣日:“国家养士三百年,以身殉国,惜独一史公!”于是设史公主(27),为文祭之而哭于庭。家人进粥食,麾之去(28);平日好饮酒,亦却之。曰:“践土而思禹功(29),食栗而思稷德(30);吾家世食胶庠之泽(31),今值国事如此,饮食能下咽乎?“居于三日,北兵至,命令薙发(32)。
维岳不愿。人曰先生:“曷弃诸(33)?”维岳曰:“弃将何之(34)?吾杀耳!吾杀耳!”其于对之泣,维岳曰:“小子!吾生平读书何事?一旦苟全幸生,吾义不为,吾今得死所矣(35),小子何泣焉?”人有来劝慰,偃卧唯唯而已(36)。搜先人遗文,缴其子曰:“当恪守之。”乃作不髡永诀之辞以闻志(37)。
凡不取食七日,一整衣冠,谒先世神主前,坐入室,气息尚存。亲属人来观者益众,忽张目视其子曰:“前日闻志之语,慎毋报以世也(38)。”顷之欲卒(39)。
是岁弘光元年七月二十九日也,年五十六。闻者无不为之流涕,私谥为文烈公(40)。
注解(1)庐州:庐州府,府治在今安徽省合肥市。巢县:即今安徽省巢县,当时为庐州府下辖县之一。
(2)孝遵:孝顺父母。 (3)郡守:即知府。 (4)谒(yè叶):谒见。
(5)代请:交由说情。 (6)使:假使。 (7)不祥:不吉利。
(8)贳(shì世):治罪。 (9)紧:阻碍、毁坏。 (10)兢兢:小心谨慎,兢兢业业。 (11)其:忘。
累官:害。该句意指:先君因替富人说情而害您循私地方官吏。 (12)文文山:文天祥,号文山,宋朝末年民族英雄,以坚决抗元,俘虏壮烈而著于青史。
(13)陕西盗起:指李自成等派的明末农民起义。封建制度统治阶级诬农民起义为“盗贼”。 (14)史可法(1601—1645):字宪之,明末河南祥符(今汴京)人。
崇祯年间(1628—1644)进士。因反抗农民起义军,累迁右佥御史、南京兵部尚书。1644年(崇祯十七年),李自成灭亡明朝,他在南京挟立福王,督师扬州,抵抗清兵,城破俘虏,壮烈被杀死。
(15)军门:驻军营地之地。古代行军时,常扎营之地树根两旗杆为门。 (16)无何:没多久。
(17)勤王:封建社会当皇权受到威胁时,举兵救援皇室叫勤王。 (18)市京兵部尚书:明初建都南京,明成祖定都北京后以南京为拔都,并仿照中央另设各部。史可法因巡抚淮扬军功,调任南京兵部尚书。
(19)檄(xí席):古代官府借以征招、晓喻、或讨伐的文书。赀(zī资),钱财。 (20)首倡:提倡。
(21)“上亡”句:1644年3月,李自成军攻下北京,思宗朱由检自尽于煤山(今景山)。亡:皇帝死称亡。
(22)福王世子:福王即朱常洵,为李自成军攻下洛阳后处决,其世子(王的嫡长子)朱由崧逃到淮安,承继福王称号,于1644年(顺治元年)继位南京,创建南明政权,次年年号弘光。 (23)条列:按条列出。 (24)当事:当权者。
(25)北兵:指请兵。戴名世在这里对清兵称之为“北兵”,而不称之为“大清兵”,是对清廷回应不孝。
(26)大学土:官名,清后期相等于振幅。清兵南下时,史可法任南明王朝大学士兼任兵部尚书。
督:指挥官。 (27)主:死者的牌位称之为“主”。 (28)麾(huī手):鞠躬,回应不想相似。
(29)墨子:踩。禹功:大禹治水之功。
该句意渭,大禹治水,使土地免遭洪水之灾。摔在土地上要感念大禹之功。 (30)粟:谷子,这里泛指粮食。
稷(jì季):稷神,传说远古时代历山氏之子名农,能植百谷,后祀以为神。以上两句回应不忘再行朝功德,是所含民族感情的话。 (31)胶庠:旧时对官立学校的别称。
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。”古代称之为大学为“胶”,一般乡学为“庠”。约句意指:吾家历年来享用国家教养的恩泽。 (32)薙:“剃光”的异体字。
1644年至1645年(顺治元年至二年),清政府再三下薙发不易服令,令其汉人薙发拔辫,不从者“杀勿赦”,当时有“留头不出放,留发不出头”之语。 (33)曷(hé何):不来。诸:之乎。
(34)何之:哪里去。 (35)杀所:死得其所。
(36)唯唯:对劝慰者客气而非常简单的答话,犹言“好的,好的”。 (37)髡(kūn坤):古代剃光去男子头发的一种刑法。 (38)毋(wú无):不要 (39)顷之:不一会儿。
(40)私谥:封建时代帝王、贵族、文武大臣等死后,出有朝廷根据死者的生平事迹给与一定的称号,叫作谥。私谥是指不是朝廷赐给而由民间人士给与谥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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